这里所说的“简化字”当然是指我国政府于1956年1月29日《汉字简化方案》里的将繁体字简化规范使用的汉字。所以,使用简化字始于1956年1月29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《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》,并于这日公布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但是,有人因此以为这个时候起才有“简化汉字”,要是此前的档案或收藏品中出现“简化字”,就是“假货”。例如,作家叶永烈所著的《张春桥传》书前所附的“狄克(即张春桥)”1936年写给鲁迅那封信的手稿影印件,有不少读者对这封信的真实性表示怀疑,就因为他们发现信里出现了“们”、“里”、“书”、“坛”、“许”、“当”、“头”、“儿”、“关”、“会”、“报”、“诉”、“时”、“只”、“点”、“庄”、“从”、“说”、“对”、“读”、“过”、“这”、“伤”、“还”、“为”等25个简体字。
其实,简化汉字自古就有,书写体即“手头字”,为了书写方便,古人已经开始简化汉字,尤其是草书,例如“礼”、“从”、“东”、“声”等。而且,简体字在20世纪初就有较常见的使用,简化汉字在上世纪20、30年代有较高的呼声。例如:毛泽东在1915年于《明耻篇》封面上“五月七日,民国奇耻,何以报仇,在我学子”16字中的“学”就是简体字。(见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《毛泽东诗词书法赏析》19页)
1923年的《国语月刊》曾经出版《汉字改革号》,钱玄同先生便呼吁进行“汉字革命”,主张“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”。陈望道先生也在《民国日报》(1923年6月18日)发表文章,主张“通行于平民社会的简体字”,“我们都可以在各种正式的文章上用起来,而且应该依次方法把原来没有简体字的添造出简体字来,使得写也便利些,学也便利些。”1935年,陈望道先生又在他自己主编的《太白》半月刊一卷十一期,发表《推行手头字缘起》一文,主张把“手头字”变成印刷体,并说“手头上大家都这么写,可是书本上并不这么印。识一个字须得认两种以上的形体,何等不便”。此时,巴金、老舍、胡风、郁达夫等200多位文化界著名人士共同发起“推行手头字”,《太白》半月刊率先用“手头字”排印,开了中国简化汉字的先河。1935年二卷一期《太白》发表了著名作家、画家丰子恺先生的文章《我与手头字》,其手稿就用了“应、写、头、旧、边、丽、医、声、虽、气、时、丰、归、虫、与、沪、么、压”等手头字。
现在广为大家接受的简化汉字,大多数是在新中国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公布前已经流行的“手头字”。 因此,上述所提到的“使用简化字”是指中国大陆在印刷体上的大规模规范使用,不包括书写体。如今,在香港、澳门、台湾,印刷体仍以繁体字为主,虽未执行“汉字简化方案”,但是,人们书写也广泛常用简化的“手头字”。如今,电脑早已普及,港、澳、台与大陆文化等各方面的密切交流,三地印刷体也会使用简体字早不为怪了。